依據(jù)《食品安全法》以及實施細則相關要求,為進一步標準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》和《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》的管理方法,融合國際性對菌苗(菌種)歸類和取名的調節(jié),對2個名冊開展了梳理升級,并根據(jù)新食品原料評估會決議?,F(xiàn)公布征詢建議,請于2021年11月28日前將信息反饋至我核心,貸款逾期將未經(jīng)解決。
配件為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》,《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》征詢建議內容及有關講解原材料,請自主離線閱讀。若有建議或提議,請意見反饋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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